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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工党员赈灾专项基金接受办法
[发布时间] 2008-5-14    [浏览次数]
附件:
农工党员赈灾专项基金接受办法
 
     一、现金捐赠
     1、现金可通过所在地的银行或邮局汇寄。
     2、转账支票请直接交基金会办理。
     人民币帐户开户单位: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,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东城区交道口支行,帐号:191301040000847。
     二、邮局汇款:
    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5号,单位: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,邮编:100011。捐款请注明:援助四川汶川。
     三、医疗设备及药品捐赠
     医疗设备及药品的捐赠可致电:010-84121003;传真:010-84111864(24小时)。
     捐赠物品接受单位:农工党四川省委会,地址:四川省城都市白丝街33号,邮编:610017;联系人:汪治泉;联系电话:13348897630;传真:028-82820683。
     四、急需捐赠物品目录
     1、救护车辆;2、急救药品;3、消毒用品;4、清洁饮用水;5、御寒衣被、帐篷;6、其他急救物品等。
     五、汇款时,请告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
     电话:010-84121003,并留下汇款人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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